多年来,在济宁市委、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的领导下,集团秉承“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对员工负责”的企业精神,一直高度重视职工权益保障,在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职工健康等方面积极落实相关法规,集团工会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职工权益保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和监督职工权益的各项保障工作落到实处,集团被评为山东省雇主企业、济宁市劳动争议调解协会理事单位。

座谈会上,奚院长对集团在劳动人事工作中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强调,企业要清楚认识到做好调解工作,维护员工利益,创建劳动者与企业和谐关系的重要性,要把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做细做实,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调解仲裁服务,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工作为民服务水平。希望集团继续坚持规范组织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减少劳动争议,打造成为济宁市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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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总表示,非常感谢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导对集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充分认可,作为山东省雇主企业、济宁市劳动争议调解协会理事单位,集团将积极履行好职责,把广大职工权益放在首位,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引导职工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营造企业发展、员工受益的良好局面,为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社会贡献更多力量!